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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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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 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实行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录取体制。

第二条 学校严格按照各生源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实施。学校实行“专业清”的录取原则,考生志愿优先,根据专业计划数,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,先录第一志愿考生,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,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,依次类推,直至完成专业计划;对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,若服从专业调剂,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,若不服从专业调剂,则作退档处理;成绩并列考生,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。

第三条  艺术、体育专科提前批录取规则:

1.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,按其投档规则执行;若无明确投档规则,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录取。

2.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:对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省定控线的进档考生,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,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,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;文化成绩仍相同的,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。

3.美术类、书法类专业录取原则:采用平行志愿方式,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,成绩并列考生,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。

4.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:采用平行志愿方式,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进行录取,成绩并列考生,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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